关于做好我院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2     浏览次数:11

班级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奖励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2020级专转本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在2022-2023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库建档)。

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 申报和评选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参与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是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及入学以来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均须在同年级同专业达到前30%,且上一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

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学业成绩排名虽没有在同年级同专业达到前30%,但达到前50%的学生,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优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三、 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四、 各班级推荐指标数

根据2019级、2020级(专转本学生除外)、2021级学生数,各班级的国家奖学金推荐人数(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人数另行下发)如下:

班级

正选

备选

19生物科学(3+4)

1

1

19生物科学师范1

2

1

19生物科学师范2

2

1

19食品科学与工程

1

0

19食品科学与工程(3+4)

1

0

19食品科学与工程转本

1

1

19食品质量与安全

1

1

19小学教育(科学)

1

0

20生物科学(3+4)

1

1

20生物科学师范1

1

1

20生物科学师范2

2

1

20食品科学与工程

1

1

20食品科学与工程(3+4)

1

0

20食品质量与安全

1

1

20小学教育(科学)

1

1

21生物科学师范(乡村定向)

2

1

21生物科学师范1

1

1

21生物科学师范2

1

1

21食品科学与工程

1

0

21食品质量与安全

1

0

21小学教育(科学)

1

0

五、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确定拟奖励、资助对象名单,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并上报学校审核评选。

       各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上报至学工办截止时间:10月26日。纸质版上交至学工办,电子版以班级命名发送到12209713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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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月22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